近期,天丝集团再次发文,强调华彬集团冒用红牛之名。天丝集团还披露,在合资公司存续期间,华彬集团董事长严彬利用其对公章掌控的便利,背着合资公司另外的股东,未经天丝方股东和董事同意或者决议,通过委托华彬集团全资控股工厂的形式生产销售红牛,所获利益悉数收入华彬集团口袋。至2016年10月红牛累计已销售1280亿元,而合资公司(即北京工厂)产能占比两成不到。
“从2016年10月商标许可到期至今,华彬方利用合资公司为掩护生产销售侵权产品金额已超1500亿元。合资公司营业到期后,严彬控制的合资公司继续委托奥瑞金公司生产包装产品,用以违法生产销售 ‘华彬红牛’产品。”天丝集团称。
对此,华彬集团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回应称,华彬自建工厂,天丝提供原材料以及添加技术,都是双方同意的商业安排。
华彬集团还提到,尽管天丝在1993年至2018年期间没有实际生产运营过中国红牛公司,但借助海南红牛代工20年,为中国市场红牛各地生产基地提供香精香料、授权商标等商业合作就获得了48亿元的收益。
据天丝披露,上世纪70年代,天丝集团创始人、泰籍华人许书标研制出一款“滋补性饮料”,内含水、糖、、纤维醇和维生素B等成分,将其命名为“红牛”。1975年,第一款以“双牛逐日图”为商标的红牛产品在泰国推出;1982年,红牛开始出口到新加坡,开启全球化。
1993年,“红牛”系列新产品进入快速的提升的中国市场,这样一个时间段华彬集团登场了。
据华彬透露,1993年,许书标受张光利(当时海南红牛大股东,时任董事长)之邀,合作在海南建设了“海南红牛”工厂,计划引进这款饮料,却因为对中国市场和政策不熟悉,迟迟拿不到红牛饮料的生产许可,不能生产。
“卫监发[1995]13号文件”是海南红牛收到的一个批复,但在这个批复中,尽管同意生产,却有必要进行配方修改。华彬集团援引知情人口径称,许书标并不同意修改红牛配方,认为这直接影响红牛的功效,也不符合红牛饮料产品设计的初衷。
后来在泰国经人介绍,许书标认识了严彬。后者成功牵线中泰企业合作,将中国食品工业总公司和深圳老牌国企深圳中浩拉入到合作中,共同成立了中国红牛公司。
华彬集团称,为了让在中国生产的红牛饮料保持功能性,严彬和中食公司会同多部门专家进行了一场技术论证会,最终才将牛磺酸、、维生素等营养及添加剂的含量确定了一个既安全又有功效的标准。
华彬集团进一步强调,正是因为“准生证”批文来之不易,为了能够更好的保证两家国企及合资各方的根本利益,1995年11月10日,严彬代表筹备中的中国红牛公司与天丝集团等四方签署了一份有效期为50年的《协议书》。其中第一条约定,“各方都同意,只有丙方(中国红牛公司)有权在中国境内生产、销售红牛饮料”。
但天丝着重强调了华彬集团利益侵占。正如上文所提到,至2016年10月,红牛累计已销售1280亿元,而合资公司产能占比两成不到。天丝表示,华彬委托加工实质是以合资公司名义为掩护,通过委托加工华彬自有工厂的方式来进行利益输送,所有的生产和出售的收益都归属到合资公司实际控制人严彬的华彬系公司。
华彬提到,该案缘起于原告英特生物(泰国天丝一方)与被告严彬、第三人红牛维他命饮料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判决书指出,“三家工厂及两家销售公司早已设立并持续经营,红牛合资公司的董事及各方股东知道或应当知道但未曾提出异议。”
2024年7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就天丝集团与华彬集团关于注册在中国的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控制股权的人及经营期限的争议问题,作出“(2019)最高法商初7号”终审判决。
该判决确认了天丝集团创始家族许氏家族控股的泰国红牛是注册在中国的红牛合资公司的绝对控制股权的人事实,明确红牛合资公司经营期限为20年,即自1998年9月30日至2018年9月29日止。
以此作为基准,华彬红牛已经在主流电商渠道下架。另外,天丝集团在北京、湖北、黑龙江等近10个省市,分别对中国红牛公司、华彬集团和中国红牛公司旗下的经销商团队发起诉讼。
2022年10月31日,吉林高院就天丝集团针对华彬旗下多家公司侵害红牛商标专用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要求三家企业立马停止生产、销售“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同时连带赔偿原告天丝集团3000万元。
战火亦蔓延至售卖华彬红牛的终端。此前,天丝集团先后起诉华彬集团经销商沈阳海荣鑫、南昌龙泉及旺中旺百货销售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构成商标侵权,并在司法层面获胜。
“最高院权属案是在认为50年《协议书》未提供原件,其 ‘真实性存疑’的情形下作出的。2022年,我司找到50年《协议书》原件并据此新证据向最高院申请再审,同时提交给审理50年合同效力案的广东省深圳市前海区人民法院(前海法院)。2022年12月19日,前海法院(2019)粤0391民初725号民事判决书认定50年《协议书》第一条(即“中国红牛公司享有独家经营权”的条款)线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2021)最高法民申1162号民事裁定书,认定中国红牛公司享有50年商标独占许可使用权及泰国天丝有不得使用该注册商标的义务。至此,50年《协议书》原件的新证据已经陆续被前海法院判决、最高院裁定认定,并且相关认定均改变了最高院权属案认定的相关事实。 ”华彬集团称。
华彬的一个证明案例是,2024年7月29日,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相关判决中驳回了天丝集团诉华彬红牛合作伙伴商标侵权全部诉讼。
2016年起,市面上慢慢的出现多款名称的红牛饮料。这中间还包括华彬生产的“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和天丝生产的“红牛维生素风味饮料”“红牛安奈吉饮料”“红牛牛磺酸饮料”。
“(华彬)红牛配料卖得最久,铺货也早,所以市场接受度最高。消费者喝到天丝红牛会以为是假的。”在广州,多位线下渠道老板表示。
作为功能饮料的核心成分,牛磺酸含量高低影响了产品抗疲劳的功效强度。天丝旗下一罐250毫升的“红牛维生素风味饮料”含有牛磺酸137.5毫克左右;“红牛牛磺酸饮料”每罐含量375毫克;“红牛安奈吉”每罐含量475毫克。后两者均属于“保健食品”类,需在超市“保健食品销售专区”售卖。
另外,为了促销,天丝红牛整体进货价要低一些。一位河北连锁超市老板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透露,华彬红牛进货价110元一箱,而天丝生产的风味和安奈吉进货价分别为90元、100元。
据尼尔森IQ数据,2023年,中国能量饮料市场中,红牛销售额占比从2013年的72.9%降至53.2%;东鹏份额占比升至30.94%。若从销售量看,东鹏特饮份额已提升至43%,排名行业第一。
东鹏特饮最大优势在价格上。在天猫超市,每100ml东鹏特饮到手价在0.7元—0.8元之间(包装不同价格存在一定的差异),华彬红牛则为1.8元,天丝红牛为1.6元,启力为2元。在调研中,几乎所有线下渠道都表示,东鹏特饮因为便宜最好卖。
这也体现在业绩上。财报显示,前三季度东鹏饮料营收125.58亿元,同比增长45.34%。东鹏特饮是其主要营收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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